保护规划名称:瑞岩弥勒造像保护规划
1.文物保护单位名称:瑞岩弥勒造像
2.保护级别: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所在地: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
4.保护管理单位:福清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5.规划批准文件
(1)文物保函【2020】855号《国家文物局关于瑞岩弥勒造像保护规划意见的函》
(2)闽政文【2021】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瑞岩弥勒造像保护规划(2021-2035)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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