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物保护单位名称:福建土楼 2、保护级别:世界文化遗产 3、所在地: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洪坑镇和高头乡 4、保护管理单位:龙岩市永定区福建土楼保护与利用管理委员会 5、规划批准文件 (1)《国家文物局关于福建(永定)土楼保护规划的批复》(文物保函【2008】1333号)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福建土楼保护规划的批复》(闽政文【201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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