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物保护单位名称:狮峰寺
2、保护级别: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所在地:宁德市福安市溪柄镇楼下村西北面狮子峰半山腰处
4、保护管理单位或使用人:狮峰寺僧人
5、规划批准文件
(1)《国家文物局关于狮峰寺保护规划的批复》(文物保函【2016】1473号)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狮峰寺保护规划的批复》(闽政文【2018】75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点网站
全国各省区市文物部门网站
全省文博单位
其他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