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到一本《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人残废证》,见证了1934年红军攻克沙县城的那段历史,十分珍贵。”沙县收藏家江剑飞向记者报讯,并发来了《革命军人残废证》的照片。在沙县小吃文化城,记者见到了这本充满岁月痕迹和历史沧桑的证书。

《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人残废证》封面
珍贵的《革命军人残废证》
“这本证书保存得不好,虫蛀严重,发黄发脆,能够清晰感受到历史赋予纸张的痕迹。”见到记者,江剑飞一边说一边打开柜子,轻轻地取出一本红色封面的证书,拆开几层保护袋,将其捧在手上小心翻开。
证书的主人刘惟保,江西瑞金人,是红三军团一师二团三连战士,1933年入伍,1934年在沙县负伤。那时他刚刚23岁,在作战中因为左下肢膝盖受伤导致左腿动作不便,被认定为“二等乙级残废”。

刘惟保的《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人残废证》
残废证的封面页为红底黑字,上面清晰地印着“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人残废证”;第二页、第三页分别印有毛泽东主席像、朱德总司令像;第四页写着“刘惟保同志在伟大的革命战争中光荣负伤致成残废特发给此证”字样,并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红色方形印鉴,证书编号为第06600号,落款时间为1957年5月;第五页、第六页写有个人基本信息、参加革命简历、残废鉴定结果、安置地点、填发机关及填发人等内容;第七页、第八页写有每年领发残废金、抚恤粮、备考等内容;最后一页刻印有该证书使用的说明条款。

证书编号为第06600号

证书有领发残废金、抚恤粮、备考等内容。
“说明条款第3条写着:每人同时只准领取一个残疾证,换取新证时必须交回旧证。”江剑飞判断,这本证书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换发的新证,早期的《革命军人残废证》在换证时被发证部门收回。
据了解,为了鼓励红军战士英勇作战,解决红军战士的后顾之忧,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优待红军战士及其家属。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红色战士伤亡抚恤条例》。《红色战士伤亡抚恤条例》规定:“凡是因为战争受伤成残疾的战士,由军委发给名誉奖章,可以依照代耕条例享有代耕权,并且优先参加当地创办的工厂及残废院,学习各种技术。”
因《红色战士伤亡抚恤条例》较为简单,中革军委经补充修订,于1932年2月颁布了新的《红军抚恤条例》。《条例》规定:“红军在服务期间,因伤残废,不能服务者,则送到红军残废院休养,其生活费,应较红军生活费增多1/2,其愿回家者,则给予终身抚恤金,其数目以当时当地之生活程度而定,但全残废,每年不得少至50元以下,半残废每年不得少至30元以下。”“以每年1月为发给抚恤金与发给各项证书期间,各项证书,皆5年交换一次。”
1961年1月18日发68元、1961年7月13日发68元、1962年1月31日发68元……红军战士刘惟保受伤后被安置回家乡——江西瑞金,证书记载了他从1957年至1962年期间领取残废金、抚恤粮的记录,这是党和政府重视优待红军战士的生动见证。
红军攻克沙县城的红色往事
这本只有薄薄几页纸、100余字的证书,不过巴掌大小,却记载着一段不可磨灭的红色记忆。
“1934年初,正是红军攻克沙县城的时间段,这位战士也正是那段时间在沙县负伤。可以说,这本证书见证了那段历史。”抚摸着证书,江剑飞感慨道。
史料记载,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胜利后,1933年7月,中革军委成立东方军,由彭德怀任司令员,滕代远任政治委员,并就近指挥闽赣军区和福建军区的地方部队。东方军入闽的任务就是打击国民党军队和地方反动武装。其间,在沙县进行了一场入闽以来持续时间最长、过程最曲折的战斗。
沙县是闽西与闽北交通枢纽,战略地位重要。军阀卢兴邦在沙县驻扎了两个精锐团。沙县城南有沙溪屏障,城北是丘陵,城中有高地可以俯瞰道路,城西是一片开阔地,城东有南平方向的敌人。县城城墙高耸坚固,四角设有坚固碉堡,城门被沙袋、石块堵死,易守难攻。
城墙是攻城遇到的第一个障碍物。1934年1月8日晚,红七军团开始试探性攻城。12日,红三军团接力攻城。红军没有重武器,只能用老办法——竹梯爬墙攻城。过高的城墙阻碍战士们登顶,敌人又占尽火力优势,红军接连两次攻城失败。
为了打开城墙,红军把战斗从地上打到“地下”。22日晨,红军工兵经过十天十夜的奋战,终于将坑道挖到城墙下。可惜在引爆时炸点偏离原定目标,城墙依然坚固。24日夜,红军再次把坑道挖到了西门城楼下,用棺材装了用土硝、硫磺等配制的黑色炸药,放在城门楼底下的坑道里,一切准备就绪。
25日拂晓,红三军团部队遵照彭德怀司令员、杨尚昆政委的命令,对沙县城守敌发起总攻。“轰”的一声巨响,坑道炸药爆破城墙成功,西门城墙被炸开一道20多米宽的缺口。红军攻入城内,与敌展开巷战,全歼城内守敌卢部五个营,城外沙溪南岸碉堡内的敌人也全部投降。

位于沙县东门的红军东方军司令部旧址
这场战斗中,红军收获丰厚的军需物资。“我东方军二十五日来电:本日拂晓我军攻开沙县城,将困守县城之卢兴邦匪部两团及靖卫匪千余敌全部被我消灭,缴获平射炮数门,机关枪数十挺,迫击炮十余门,步枪四千支左右……”《红色中华》第二次全苏大会特刊第4期4版刊载。
值得一提的是,红军趁敌人还不知沙县被占领的战机,利用缴获的无线电台发出“求救”信号,要求国民党军快速送钱和弹药来。敌人信以为真,连续两天派飞机空投了五六千万元中央券、25万发子弹和大批棉衣、食品。
“红三军团神又神,消灭卢匪两团兵,消灭干净,没有逃走一个人,哪!……”这首革命战争岁月在沙县流传的歌谣,把红军战士的英勇作战和守城匪兵的不堪一击生动地描绘了出来。
东方军攻克沙县县城后,彭德怀、杨尚昆于1934年1月30日在沙县县城发出《三军团关于集中归化待机之命令》,返回明溪。同时,中革军委动员部发出调集大批运输员到沙县挑运战利品。这些缴获物资均为中央苏区所紧缺,运回瑞金后对缓解中央苏区物资困难起了重要作用。时值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大会给攻占沙县的部队发了《奖励电》,称赞他们“在占领沙县的伟大胜利中,给予了第二次全苏大会以最光荣的礼物”。
穿过血与火的往事,我们仿佛又看到了红军战士刘惟保在攻克沙县战斗中,被敌人打伤左腿,却来不及包扎伤口,提着枪浴血奋战的身影。

学生在红军东方军司令部旧址参观学习。
(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文凯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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