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整体联动 深化保护创新——晋江市文物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国家文物局 发布时间: 2024-05-06 09:33 作者:曾庆明 高燕 王雅露

 

  福建晋江作为一座千年古城,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截至目前,晋江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53处(179个点),其中世界遗产点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13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31个点)。近年来,晋江市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持续强化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严肃查处文物行政违法案件,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文物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文物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 

  去年年底,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查处办理的“晋江某寺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平桥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案”入选第五届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该案是一起宗教团体为违法主体的法人违法案件,由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违法线索后,及时立案查处。案件办理过程中,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积极与属地政府、民宗局、佛教协会等单位沟通协作,建立联动管理机制,组织专家开展文物影响评估。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专家意见,执法主体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下达后,当事人在办案单位的指导下,短时间内将违法建筑拆除完毕并恢复安平桥保护范围内历史风貌,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五一”前夕,晋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晋江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公安局治安大队开展文物执法巡查。 

 

  在日常办案中,晋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坚持“谁执法,谁普法”,重视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各类文物违法线索,迅速组织问询调查,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案件查办全流程普法直至整改到位,将违法行为对文物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将社会警示教育宣传作用发挥到最大,实现社会效益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坚持协作和管理并重 

  晋江市成立文物管理委员会,建立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促进遗产点文物保护长效机制,组建了一支153名文管员队伍负责文物保护场所安全检查,形成市级主管部门、镇级属地政府、村级文物管理员的“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网格管理”的联动管理机制,形成文物保护工作合力,确保迅速响应和处置文物保护紧急事件。晋江市还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效”纳入镇街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文物和世界遗产管控区划内存在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压实文物安全政府主体责任。

  加强文物安全监管也是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一环,日前,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针对全市各文物保护场所保护利用情况进行排查整治,逐一梳理、查准核实,建立台账、登记造册。重点检查文物保护范围内未批先建、破坏文物本体和环境、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到“真查”,不走过场,不留后患。这种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既破解了基层文物执法难问题,同时也增强了各部门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度和参与度。

  坚持守正与创新并重 

  一是创新“文物+基金”模式。成立全省首个县级文物保护基金“晋江市文物保护基金”,通过文物凝聚各方力量,鼓励侨资侨力、企业家、社会贤达、家族基金捐资,推动晋江文物保护走向社会化和公益化,首批捐款达200万元,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思路。二是创新“文物+保险”模式。福建首创“世遗+保险”文物保护新模式,为晋江草庵摩尼光佛造像、磁灶窑址(金交椅山窑址)和安平桥(晋江段)3处世界遗产点购买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保险。在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面前,文物保险可以充分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作用,为文物搭建起一道强有力的保险“防护墙”。三是创新“文物+司法”模式。设立8个“检察护宝观察点”,成立世界遗产“1+3”司法协同保护工作站,积极加强世界遗产“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的保护体系,创新探索“点—线—面”立体式文化遗产协同保护方式。四是创新“文物+活动”模式。邀请行业专家进行文化遗产专题讲座,吸引近千名观众参加。成功举办以致敬安平桥为主题的“青年知行”年度大型服装秀活动,活动现场直播观看人次超千万,微信关注指数上涨5549.45%,有效提高社会大众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下一步,晋江市将全面聚焦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遗产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和活化利用水平。晋江市文化执法大队将严格落实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落实文物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推动违法行为整改,加强文物安全和执法巡查,切实提升文物执法工作水平,为文物事业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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