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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博物馆获赠两件“南明”文物
信息来源:厦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2-11-0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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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郑清辉向记者介绍发现郑德墓碑和墓志铭时的场景

 

 

博物馆工作人员和郑氏族人对两方墓志铭进行检查

 

 

郑彩墓碑

 

  11月2日上午,在集美区高浦社区的郑氏家庙,迎来了一批特殊的访客——厦门市博物馆的工作人员。此次到访,意义重大,是为了接收一份特别的“赠礼”,即两件“南明”时期的历史文物,分别是“南明”时期重要历史人物(建国公郑彩)的墓碑和骠骑将军郑德的墓志铭。这是由高浦(鹤浦)郑氏理事会无偿捐赠的。

  经过博物馆专家的鉴定,两件文物确是“南明”时期的,并非伪造。现场,厦门高浦(鹤浦)郑氏理事会第三届常务会长郑世锋代表郑氏族人,与市博物馆进行文物移交,并签署了捐赠协议。市博物馆向高浦(鹤浦)郑氏理事会颁发了收藏证书。

  “捐赠文物,是经过理事会于上个月协商讨论后得出的一致意见。”郑世锋说,文物只有放在博物馆,才能让文物得到妥善保管的同时,发挥应有的价值,希望有更多文史学者继续对文物进行科学考证,全面研究历史真相。

  厦门市博物馆副馆长、文博研究馆员郑东表示,这两件文物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品相也保存得比较完整,为研究“南明”这段特殊历史及人物提供了新的实物依据。后期,市博物馆将对两件文物进行复制,留给郑氏后人以作纪念。

  【幕后故事】 

  郑彩墓碑 

  几经周转重回故土 

  郑彩,字羽长,是“南明”时期重要的历史人物,被写进了《南明史》,并有独立列传,不少文献也有相关记载。明末清初,在东南沿海抗清。

  郑世锋告诉记者,以前每逢清明节,家族的长辈们都会到灌口浦边扫墓,“大家都知道这是高浦(鹤浦)郑氏的祖墓”。20世纪50年代,浦边社集体建晒谷埕,致使墓地遭到严重破坏,墓室被打开,地表三合土墓围大部分被损毁,有人甚至把墓碑石拿去做水沟的过路石,清明祭扫的习俗也因此中断。到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又在墓址上建造了水泥篮球场。

  2002年,浦边社作为政府建设用地,篮球场被挖掘,周边房舍被夷平,现场遗留了大量杂乱建筑土头垃圾,但直到去年,郑彩的墓碑才被村民在水沟里重新发现。得知消息,郑氏族人将这块墓碑重新运回高浦村。

  墓碑上刻有“太师建国公羽长郑公、封一品夫人仁德陈氏寿茔”,在墓碑的正上方,有一个形似太阳和月亮的“明”字。由于无法考证墓葬的遗迹,墓碑被暂时放置在城墙下的电机房内。捐赠仪式当天,这块墓碑被妥善打包运送至市博物馆收藏。

  郑德墓志铭 

  29年前被发现 村民家中代管 

  郑德墓志铭的故事,还要从1993年说起。那年9月,高浦村北陈埭头山(今宁宝社区居委会)准备建菜市场,村民郑清辉作为建筑工人在挖土方。突然,一小块三合土露了出来。装卸车司机看到后问郑清辉,郑清辉拨开杂草一看,一眼就认出这是一个明朝的墓,“当时看到墓碑的正上方写着一个形似太阳和月亮的‘明’字,墓主人又姓郑,应该是我们郑氏家族的前人。”

  后来,郑清辉叫来家族里的长辈一探究竟。他回忆说,棺材被打开后,墓主身上穿的绸布还很新,扯都扯不断。当他们把衣服取出来,两块写在红砖上的墓志铭赫然出现在墓主的头盖骨上方。经过当时专家和族人的辨认,确定这是骠骑将军郑德的墓志铭,后来,墓志铭一直由村民郑仁书放在家中代为保管。

  时隔29年,墓志铭再度重见天日。记者看到,两方南明永历七年(1653年)红砖《大参戎郑公墓志铭》由黑墨楷书写成,全文25行576字,记叙了郑德的一生。虽然村民用纸、被单和纸盒将墓志铭包裹得严严实实,但由于缺乏专业的保护措施,红砖的局部开始掉色,导致一些文字缺失。

  1993年,郑氏族人将郑德墓迁建到距离不到1公里的高浦村村口,旁边有一株上百年的黄连木古树,墓碑上镌楷书“明封骠骑将军云台郑公暨夫人王氏墓”,如今与新修建的高浦城城墙、城门融为一体。据了解,复刻后的墓志铭,将被安放在郑德墓边上,供后人瞻仰。

  【背景】 

  高浦,自古以来是拱卫同安西海域的重镇。自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设立“高浦守御千户所”和第二年所城建成起,作为闽南军事重镇,属永宁卫指挥使司管辖的高浦城,在抗击倭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曾经,这里是比厦门城建城更早、规模更大的军事要塞,被称为“厦门第一城”。

  【链接】 

  文物征集是博物馆补充馆藏文物藏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之一。博物馆的文物从哪里来?一是上级调拨和有关部门移交;二是通过考古发掘出土文物;三是发动社会人士捐赠;四是深入社会进行征集。

  馆藏文物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以及历史上各时期具有珍贵性、重要性或代表性的实物、资料。一直以来,市博物馆工作人员坚持不懈,深入基层调查文物线索、征集文物,尤其对填补馆藏空白、具有地方特色和研究当地历史文化的文物更为注重,希望今后越来越多的人主动联系博物馆捐赠文物。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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