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厦门在行动:协同系统保护不可移动文物 古建筑修缮活化蔚然成风
来源:厦视新闻 发布时间: 2025-03-17 15:46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于本月正式实施。时隔20多年后的第二次修订,为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当前,厦门正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通过集中保护修缮、活化利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举措,不断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

 

协同系统保护不可移动文物 古建筑修缮活化蔚然成风

海沧区鳌冠社区是古建筑较为集中的社区之一,这里有不可移动文物18处,目前已由政府出资完成10栋文物的修缮工作。眼前这座古建筑经过修缮,变身为一个古色古香的空间,里面红砖铺地,巧用闽南旧物装饰,在展示闽南文化的同时,还植入了咖啡文创,吸引大量市民游客光顾。

市民 毛女士:感觉很有家乡的味道,有以前小时候生活环境的感觉。

桃囍小院主理人 邱琼琦:从小在这儿长大,我们社区有很多古厝都被政府精心修缮,接下来我们会不定期举办非遗活动。比如南音、歌仔戏与闽南童玩,进一步丰富文化内涵让古厝能够真正发挥它的价值。

在厦门,古建筑修缮活化蔚然成风,得益于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厚积薄发。经过多部门协同,厦门在全省首创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全市“多规合一”一张图保护,用三年时间对全市163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集中维修,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对“全面加强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要求。当前,市文旅部门正在进行第二轮不可移动文物集中保护修缮,共有275处低等级文物纳入修缮范围。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增强市民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保护也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一直以来,厦门积极探索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新机制、新举措,推出“文物守护认领”志愿服务品牌,将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开放给社会力量认领守护。志愿者徐友群守护文物已有9年,他和家人一起认领保护了“泰山路及第六市场老街建筑”等三处文物。按要求,志愿者每月至少对所认领的文物开展2次巡查。但徐友群不满足于此,只要有空,他就会抽出时间去看看自己认领的“宝贝”。

思明区文物保护志愿者 徐友群:加入文物志愿者,实际上我个人认为是对这个城市的热爱,通过自己的力量让大家都知道这是文物,我们有责任保护它,让这种历史文化得到传承。

此外,厦门还开发上线“文物管家”系统,让志愿者在开展安全巡查工作时,可以通过该平台做好记录、反馈和学习交流。截至目前,平台已注册志愿者964人,认领全市不可移动文物1963处,巡查次数达13万多人次。

文物管家技术开发公司负责人 张是枝: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它有明确提出对文物(保护)的工作要求,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厦门文物管家”平台我们可能会做3.0的升级。在文化的挖掘,包括故事挖掘的角度,我们怎么更便捷地来提供志愿者来应用。

市文旅局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市、区文物系统和相关部门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专题培训和研讨,结合公众考古季和“5·18”国际博物馆日等活动,做好新“文保法”的社会普法宣传工作,引导市民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与此同时,还将对照新法,对已出台的一系列文物保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完善。

市文旅局文物与博物馆处处长 郑敏慧:我们还将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工作的监督和反馈机制,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全面提升厦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水平,推动厦门文保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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