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召开第33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工作调度会,全面通报全省“四普”工作进展,在肯定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针对各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短板——尤其是部分私有产权人不愿配合登记、低级别文物数量大且保护压力大等问题,部署推出资金保障、机制创新、部门协同等一系列创新举措,破解低级别文物登记保护难题,扎实推动“四普”工作走深走实。

福建省文物局主会场
“低级别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保护长期面临资金不足、产权复杂、群众配合度不高等现实困境。”福建省文旅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傅柒生表示,针对基层反映最强烈的私有建筑产权人不愿配合登记等痛点,会议明确从三方面强化政策支撑,切实打通低级别文物保护“堵点”。
一是扩大资金补助覆盖范围。将县级及县级以下低级别文物保护单位,广泛纳入省级乃至国家级文物保护资金补助范畴,体现应保尽保,系统统筹。
二是倾斜低级别文物保护资金。一方面,保障低级别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数量。利用好目前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用于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额度提高,以及省级资金可补助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一般文物点项目,通过优化资金分配结构,适当调剂部分额度用于低级别文物保护项目。另一方面,争取适当提高低级别文物的补助标准。积极与财政厅沟通协调,争取将文物建筑的补助标准提高,建议提高到历史建筑项目的补助标准之上。同时,资金补助坚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原则。
三是优化文物保护管理方式。在文物修缮方案审批和施工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民生为大的原则,充分考虑产权人的实际使用需求,实现文物保护与民生便利的有机统一。在严守文物保护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遵循文物工作规则,同时适当提升文物建筑生活的便利度,让老百姓在参与文物保护的过程中有获得感和成就感。

各地市参会分会场
此外,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做到不重不漏、底数清晰。同步推进新发现文物的登记认定工作。深化自查自检工作,积极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聚焦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等文物资源集中连片区域,开展拉网式、精细化排查登记,通过政策解读、资金扶持、正向引导等多种方式,广泛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推动传统村落文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各地市参会分会场
随着各项低级别文物保护举措的探索推进,福建正以“四普”工作为重要契机,不断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系统性筑牢文化遗产保护根基,为“十五五”时期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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