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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会
信息来源:福建省文物局 发布时间:2024-02-05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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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会在福州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要求,研究部署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文旅厅厅长林向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文旅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傅柒生,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林文珍及参与普查工作的专家、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傅柒生讲话   

  

  文物普查既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又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赓续中华文脉、谱写当代华章的时代重任。据了解,2023年10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决定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1月,福建省政府印发《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明确普查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决定成立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会议现场

  

  要密切各单位之间配合。”在当日会议上,傅柒生强调,普查过程中各成员单位及省直相关单位要加强政治引领,用好主体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坚决围绕福建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安排,统筹推进全省文物普查工作系统性开展。各地要抓紧组建普查领导小组及普查办,建立党委宣传部和政府负责同志双组长领导机制,2024年春节前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尽快成立四普组织机构。 

  “要高效推动普查进度。”傅柒生表示,本次普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24年1月开始,至2026年6月结束。其中,2024年1月至4月为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培训,建立普查专家库;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登记工作;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数据库,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今年5月1日,要进入实地调查阶段,争取2024年底前完成实地调查任务的80%,各地可结合区域和季节特点,在确保调查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提前。 

  “要强化职能部门责任担当。”傅柒生指出,普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文物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让今后的文物资源管理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为推动福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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