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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福建省文物局 发布时间:2023-02-06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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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博物馆数量持续增长,办馆质量显著提升,发展活力不断释放,辐射力和影响力大幅提升,但也存在体系布局尚不均衡,功能发挥仍待加强,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进我省博物馆改革发展,制定我省《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福建博物院 图源:福建博物院

 

  二、制定意义 

  《实施意见》是新时代福建省博物馆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份重要文件,结合全省博物馆发展情况,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激发博物馆内生动力,提升办馆质量,释放发展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福建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 图源:福建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博物馆发展实际情况,对九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进行了细化,涉及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分为5部分21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中,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到2035年,力争我省有一批博物馆跻身全国影响力博物馆行列,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博物馆。

  第二部分“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体系布局”中,提出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属性、不同类型博物馆,分类指导推动发展。

  第三部分“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服务效能”中,提出优化征藏体系、提升保护能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展陈质量、发挥教育功能、优化传播服务、增进交流合作等业务提升举措。

  第四部分“创新体制机制,释放发展活力”中,提出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参与等举措。

  第五部分“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改革保障”中,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等要求。

 

 

福建省世茂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 图源:福建省世茂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

 

  四、特色亮点 

  一是注重贯彻落实。为完整贯彻《指导意见》精神,《实施意见》的总体框架与《指导意见》保持一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推进我省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立足福建实际。以目标为导向,结合实际情况,发挥福建特色,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属性、不同类型博物馆,提高博物馆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水平,分类指导推动发展。

  三是倡导开放共享。鼓励社会参与,强化部门协作,促进跨界融合,多措并举为博物馆引入外部力量,增添发展活力。

 

 

福建省漳州市博物馆 图源:福建省漳州市博物馆

 

  《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闽文物字〔2023〕4号 

 

  各设区市市委宣传部、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旅局、文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影视部、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旅游文体局、文物局,省属博物馆: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物博发〔2021〕16号),深化博物馆改革,持续推进我省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秉承新发展理念,将博物馆事业主动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考古成果和历史研究成果的转化与传播,为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党对博物馆事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博物馆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把博物馆建设成为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平台,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上下联动、横向联合,鼓励先行先试,推进博物馆发展理念、技术、手段、业态创新,破除体制机制束缚,释放发展活力。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不同地域、层级、属性、类型博物馆发展,提高博物馆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水平。坚持服务大众,提高博物馆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多样化、个性化水平,实现博物馆高品质、差异化发展。

  ——坚持开放共享。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通过区域协同创新、社会参与、跨界合作、互联网传播等方式,促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多措并举盘活博物馆藏品资源。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形成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特色更加鲜明、体制更加完善、功能更加完备的博物馆事业发展格局,博物馆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人民美好生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中的作用更加彰显。到2035年,力争我省有一批博物馆跻身全国影响力博物馆行列,将南岛语族博物馆等博物馆打造成在国际上具有鲜明特色的博物馆,突出海上丝绸之路相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出一批在国内、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性主题展览,充分发挥优势,深化融合发展,鼓励改革创新,满足公众需求,助力经济发展。

二、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体系布局 

  (四)统筹不同区域博物馆发展。推动成立福建通史展览博物馆交流平台,建立闽东北、闽西南区域博物馆联动合作机制,加强博物馆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探索在特色区域开展“博物馆之城”“博物馆小镇”等试点工作。

  (五)整合不同层级博物馆发展。重点支持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和地市级博物馆特色化发展。实施中小博物馆提升计划,加强机制创新,有效盘活基层博物馆资源。支持省级、重要地市级博物馆晋升国家一级博物馆,重要区县级博物馆晋升国家二级博物馆,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参评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定期举办全省博物馆馆长论坛,加强全省博物馆交流协作。

  (六)协调不同属性博物馆发展。在陈列展览策划、藏品收集、馆藏文物保护等方面指导行业博物馆规范发展,探索将我省高校博物馆纳入行业管理体系,引导文物系统资源在运营管理、充实藏品、保护修复、开放服务等方面支持行业博物馆。规范和扶持并举,开展国有博物馆与非国有博物馆“一对一帮扶”,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业务指导;推动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指导非国有博物馆健全藏品账目及档案,依法依规推进博物馆法人财产权确权。对非营利性博物馆,可以按划拨方式进行供地。加强对未经备案但以“博物馆”等名义开展活动的机构的管理。

  (七)促进不同类型博物馆发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依托社会主义建设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事件,支持福建革命军事馆等革命历史类博物馆发展,整合古田会议、长征出发等红色文化资源,打造福建红色文化品牌。支持考古遗址博物馆、名人博物馆以及福文化、红色文化、海丝文化、朱子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闽都文化、茶文化等八闽特色文化博物馆建设。鼓励依托文物遗址、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设立博物馆。依法依规支持“一带一路”、长征、重大科技工程等专题博物馆建设发展。加强在“考古中国”方面闽台合作的研究,努力寻求新的突破。丰富自然科学、现当代艺术等博物馆品类,倡导社区、生态、乡情村史博物馆等建设。

三、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服务效能 

  (八)优化征藏体系。按照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流程》,树立专业化收藏理念,强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藏品征集,注重旧城改造、城乡建设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的征藏,丰富科技、现当代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专题收藏,鼓励反映世界多元文化的收藏新方向。拓展藏品入藏渠道,健全考古出土文物移交工作机制,推进考古出土文物整理分配,丰富博物馆藏品,提升陈列展览质量。健全与福州、厦门海关等执法部门罚没文物移交工作机制,适时开展文物移交专项行动。落实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政策,鼓励公众向博物馆无偿捐赠藏品。

  (九)提升保护能力。健全博物馆藏品登录机制,推进藏品档案信息化标准化建设,逐步推广藏品电子标识。加强馆藏珍贵文物、材质脆弱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强化预防性保护,改善库房、展厅文物保管展示条件,支持库房未达标的国有博物馆开展库房建设工作。加强文物常见多发病害病理研究,提升藏品保存环境监测、微环境控制、分析检测等能力,完善博物馆安消防制度建设和设施配备,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加强文物中心库房建设。加快推进藏品数字化,完善藏品数据库,加大基础信息开放力度。

  (十)强化科技支撑。立足福建文博学术科研实际,提升福建博物馆学术科研的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依据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加强对藏品当代价值和意义的挖掘阐发,促进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展览、教育资源。大力发展智慧博物馆,支持国有博物馆开展智慧博物馆建设试点工作。以业务需求为核心、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的文创产品研制和数字化建设等,逐步实现智慧服务、智慧保护、智慧管理。推动研究型博物馆建设,依法开展博物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博物馆从业人员享受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鼓励建立联合实验室、科研工作站和技术创新联席机制,“博学研”协同开展文物保护利用科学研究与成果示范,将支持博物馆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纳入各类科技计划予以重点支持。

  (十一)提高展陈质量。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要求,深入挖掘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跨越时空的思想理念、价值标准、审美风范,以古鉴今、古为今用、启迪后人。全面展示与之相关的中华文明起源和发展的历史脉络,中华文明取得的灿烂成就,中华文明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加大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对博物馆年度陈列布展支持,补助奖励具有福建特色的年度主题展览。整合全省博物馆馆藏文物资源,每年确定一个具有福建特色的主题,重点打造一个具有福建特色的精品主题展览。支持联合办展、巡回展览、流动展览、网上展示,提高藏品展示利用水平。探索独立策展人制度,优化展览策划制作流程,推出更多原创性主题展览。定期举办博物馆策展培训班,开展优秀展览、优秀策展人评选,激发博物馆活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公开征集选题,推广以需定供的菜单式展览服务。

  (十二)发挥教育功能。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博物馆里过传统节日、纪念日活动,加强对中华文明的研究阐发、教育普及和传承弘扬,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博物馆展览展示全过程,培育人民文化生活新风尚。加强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工作,落实《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健全馆校合作长效机制,丰富博物馆教育课程体系,为大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提供有力支撑,共建教育项目库,推动各类博物馆数字资源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博物馆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教育研学基地,参与学生研学实践活动,促使博物馆成为学生研学实践的重要载体。倡导博物馆设立教育专员,提升教育和讲解服务水平。定期举办全省博物馆社会教育案例比赛,举办全省博物馆讲解员比赛,加强博物馆品牌建设。

  (十三)优化传播服务。推进博物馆大数据体系建设,主动对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标注、解构和重构藏品蕴含的中华元素和标识,切实融入内容生产、创意设计和城乡建设,充分发挥博物馆在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消费中的作用。推动博物馆文化扶贫,增加展览、教育活动进乡村频次。深化博物馆与社区合作,推动博物馆虚拟展览进入城市公共空间。推进博物馆错峰延时开放,在夏秋季、重点节假日期间试点开展错时延时开放服务,对公众需求较大的部分博物馆开展夜间开放服务,服务十五分钟城市生活圈。加强与融媒体、数字文化企业合作,创新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博物馆云展览、云教育,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博物馆传播体系。强化观众调查,推广分众传播,优化参观全过程服务。

  (十四)增进交流合作。积极配合国家中华文明展示工程,重点做好海丝文化遗产南岛语族课题研究,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弘扬中华文化蕴含的人类共同价值,打造一批福建特色、中国故事的文物品牌展览。组织编印博物馆相关概览、画册等图书,增强博物馆影响力。配合落实世界文明展示工程,通过借展、互换展览、巡展等方式,共享人类文明发展成果。加强策展人培养,造就一批政治过硬、功底扎实、国际接轨的博物馆策展人队伍。积极探索海峡两岸博物馆融合发展新路,成立海峡两岸博物馆合作机制,加强与台港澳地区在展览教育、学术研究、文创运营等方面交流融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举办国际性亚洲博物馆论坛等活动,推动我省与国际友城博物馆缔结友好关系,增进交流合作。

四、创新体制机制,释放发展活力 

  (十五)完善管理体制。推进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进博物馆理事会建设。深化博物馆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管办分离,赋予博物馆更大的自主权。分类推进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的决策执行或监督咨询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增强博物馆干部人事管理、职称评审、岗位设置自主权,鼓励与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于部分符合条件的新建博物馆,在不改变藏品权属、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探索开展国有博物馆资产所有权、藏品归属权、开放运营权分置改革试点,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效能。

  (十六)健全激励机制。博物馆开展陈列展览策划、教育项目设计、文创产品研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藏品征集、事业发展和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合理核定博物馆绩效工资总量,对上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可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单位内部分配向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倾斜。落实《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7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扩大全省博物馆文创试点单位范围,组织开展全省博物馆文创产品设计比赛,鼓励博物馆推出更多优秀文创产品。

  (十七)鼓励社会参与。发展壮大博物馆之友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总结、推广我省“闽博文化志愿者”“海交馆之友”“厦门市博”等博物馆志愿者品牌的经验,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管理规范的社会动员机制。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展览、教育和文创开发。实施“博物馆+”战略,促进博物馆与教育、科技、旅游、商业、传媒、设计等跨界融合。

五、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改革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增强文物主管部门与宣传、发展改革、科技、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海关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宣传文化、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博物馆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相关专项规划。发挥博物馆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作用,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

  (十九)加强政策支持。健全博物馆免费开放机制,建立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上年度免费开放工作进展、绩效等情况统筹安排经费补助,资金支持向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欠发达地区等倾斜。博物馆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可以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企业或个人等通过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博物馆进行公益性捐赠的,按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创新博物馆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以直接捐赠、设立基金会等形式支持博物馆发展。

  (二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博物馆人才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重视博物馆馆长的选拔培养,加强博物馆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研究人才、创新型人才培育,为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拓宽人才汇集机制,支持博物馆设立流动岗,吸引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建立全省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护专家库、陈列展览专家库、社会教育专家库。加大博物馆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推进文博行业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强化人才培训,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能力。

  (二十一)加强监督管理。通过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备案管理等方式,加强文物保护、陈列展览等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专业评价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博物馆考评监督机制。健全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扩大我省博物馆中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的占比,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加强博物馆行业协会建设,促进行业自律。积极推进文创市场化的同时,加强相关监管。建立博物馆年报制度和信用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要落实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着力推进实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文物局 

2023年1月 

 
 
来源:福建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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