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物局进一步规范全省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2-04 14:48

为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福建省文物局在2020年7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经过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方案评审、额度控制评审、结项验收等工作实践,结合近期检查调研,近日,印发了《福建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完善补充了全省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相关工作。

通知文件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在充分认识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在做好博物馆基础文物保护工作的前提下,顺应文物保护规律,科学合理审慎编制实施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二要做好策划实施。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全过程要做到科学化、系统化、客观性、前瞻性,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要认真履职尽责,特别是项目编制、实施、验收等方面共同推进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规范开展。在项目编制方面,要求项目申报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要根据博物馆实际需求编制,特别是项目实施方案是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应在编制中细化需求规格说明,以使采购物品符合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实际需求。博物馆要认真审核修改编制单位提出的方案,所在地的市、县文物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博物馆编制的方案初审后报省文物局;在项目实施方面,要求在经费下达后,各博物馆根据省文物局批复的方案和经费预算控制额度评审情况,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经所在地的市、县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把关后,具文报省文物局备案;在项目验收方面,要求项目实施完成后,由所在地的市、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后,具文报省文物局组织项目验收。三要专家认真把关。方案设计评审、实施方案论证、项目验收等环节的专家原则上不重复,邀请专家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并从省文物局可移动文物保护类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要以讲政治的高度,专业的精神,公正的心态,为业主单位在项目组织实施中做到政治把关、专业把关、纪律把关。专家自身要率先示范,履行回避承诺,避免与项目有任何利害关联,对评审结果负责,做好表态,约束自身。要通过专业知识履行好专家职责和义务,发挥专业优势,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把关项目。四要严格遵守纪律和相关规定。项目委托单位、编制单位、参与单位都要认真研究项目必要性,将资金用到刀刃上;遵规守纪,按照规定推进项目开展,严格把关项目质量。专家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服从评审管理。同时,业务主管部门与督查部门也要对项目进度和实际成果进行严格核查。

同时,通知文件还就省文物局、市、县文物行政部门、博物馆的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工作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分工,为更好促进和规范全省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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