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年前,中国人民志愿军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民族的期望,高举保卫和平、反抗侵略的正义旗帜,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发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同朝鲜人民和军队一道并肩打击侵略者,历经两年零9个月艰苦卓绝的浴血奋战,赢得了抗美援朝战争伟大胜利。
74载岁月洗礼,历史的记忆从未褪色。
抗美援朝纪念章与勋章,沉淀着历史的重量,铭刻了志愿军将士不畏强敌、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卓越功勋;抗美援朝纪念章与勋章,满含着情感的温度,承载了世人对为抗美援朝作出贡献的前辈们的无上崇敬与深深怀念。今天就让我们走进见证历史的“抗美援朝”纪念章,共唱一首英雄赞歌,一起重温铁血荣光。
目前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共收藏有“抗美援朝”纪念章37枚。纪念章由绶带和主体组成,绶带为长方形,上、下为铜边,中间布质,红面黄杠,背面别针,由金属锁扣与主体连接。主体为铜质,光芒闪耀的红五角星外围加圆形放射光芒线,五个星角均镶嵌红色珐琅,五星正中为金色毛泽东左侧头像,头像两侧环绕麦穗,头像下方有“抗美援朝纪念”六字,背面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赠 1951”字样。纪念章有两种不同版本,区别是规格略有差异。一种直径4厘米,边厚0.3厘米,通高7.5厘米;一种直径4厘米,边厚0.2厘米,通高7.0厘米。
1951年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召开前,郭沫若(时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主席)、陈叔通(时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和彭真(时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三人,联名给中共中央主席、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写信提议,为了纪念伟大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在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的纪念日制发“抗美援朝”纪念章,送给志愿军全体指战员、战斗员、政治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和运输工作人员。毛泽东收到信后表示同意,并将此提案提交到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讨论。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根据郭沫若、陈叔通、彭真的提案,讨论决定制作“抗美援朝”纪念章,颁发给所有参加抗美援朝的人员。该章发行范围为1951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一周年时在朝鲜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官兵以及其他参加抗美援朝的工作人员,发行数量约250万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
重点网站
-
全国各省区市文物部门网站
-
全省文博单位
-
其他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