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金漆木雕人物龙纹桌灯,莆田市博物馆藏,一级文物,木雕,方形,高61cm,底座边长34.5cm。桌灯可分为两部分,上为灯身,下为底座,灯身部分仿亭台结构。中空。顶部呈三层塔状,最上层呈覆斗状,中一孔为烟孔,下二层逐步外扩,三层四周全部透雕漆金花板,上层为海水、龙等,中为飞禽,屋宇四角各有一骑兽人物,以铁丝与主体连接,下为双龙屋宇。灯身中部四角各有一柱,柱身套透雕蟠龙,中间四面嵌透雕漆金人物故事及花鸟图案活动板,四周美人靠栏沿,栏沿透雕漆金人物花鸟图案。基座上层若须弥台,束腰嵌四片透雕漆金花鸟、瓜果等图案,四角各有一力士,下层四角各安一兽形脚,间饰透雕漆金花卉图案牙板。灯身并饰有彩色绒球。底座部分呈三层,自上而下逐级外延,最上一层为条状花板,四角雕如意头,承接灯身,中为几案形,束腰部分每面各有二长条形镂孔,下为盘状平台,隼卯结构。
该桌灯整器以金色漆为主,辅以红、黑、褐色漆,雕工精美,工艺精湛,是“莆田精微透雕”的杰出代表。金漆木雕是福建木雕中的一个重要流派,最早运用在佛像、神像的雕刻制作当中,后发展至建筑装饰、家具及日常生活用具中。
这件清金漆木雕人物龙纹桌灯是作为祭祀用具在庙宇中使用,从民间征集后藏于原莆田县文化馆,1989年省文物专家组来莆田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该桌灯雕刻人物故事、花鸟神兽、景物景致惟妙惟肖,立体感强,层次分明,雕刻花鸟、瓜果纹样寓意吉祥如意,传达人们希望得到神明庇佑、祈求赐福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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