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漳州窑绿彩阿拉伯文字纹盘收藏于漳州市博物馆,系漳州窑瓷器中伊斯兰文化元素的重要体现之一,具有极高的艺术、历史和研究价值。2014年经福建省文物鉴定中心评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该纹盘口径38.5厘米、底径18.4厘米、高9.5厘米, 盘上的阿拉伯文字纹饰内容经专家考证为《古兰经》中的警句与赞美先知穆罕默德的真言,是漳州窑瓷器中伊斯兰文化元素的重要体现。《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经典,公元7世纪阿拉伯半岛统一后,阿拉伯文字成为了《古兰经》所使用的文字体系。
明正德时期(1505-1521),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影响日趋扩大,明武宗正德皇帝朱厚照曾极力崇尚伊斯兰教,他曾经下令一系列伊斯兰教中所必须遵循的教规,例如禁食猪肉和养猪等等。“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因为正德皇帝对伊斯兰教的痴迷,带动了社会对伊斯兰教的追捧,作为御窑厂的景德镇在这个时期推出了一系列带有伊斯兰文化元素的瓷器便是很好的例证,其中带有阿拉伯文字纹饰的瓷器占据着不小的比重。
随着漳州月港的兴起及景德镇瓷土衰竭、政府盘剥继而引发窑工民变等因素,大量的景德镇窑工来到了漳州各窑场,同时也带来了景德镇先进的制瓷工艺,在景德镇制瓷时的各种绘画元素也就自然而然的转嫁到了漳州窑的瓷器上,因此在漳州窑的瓷器中出现伊斯兰的文化元素也就不再显得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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