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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文物资源概况
信息来源:福建省文物局 发布时间:2021-10-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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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是文化遗产大省。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省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3251处,总量居全国第10位(全国70万处)。经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省共登记可移动文物为469222件/套(769364件)。全省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41处,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约5100处。4处世界文化遗产:“武夷山”“福建土楼”“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海上丝绸之路、三坊七巷、闽浙木拱廊桥、闽南红砖建筑、万里茶道等5个项目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1个:万寿岩考古遗址公园、省级考古遗址公园8个。水下遗存50处左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5座。中国历史文化街区4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3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6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24个。中国传统村落494个、省级传统村落543个。

  文物保护基础日渐得到夯实

  重视基础工作,全省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其中扩展1处),完成了第六至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档案建立、第四至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全部国保、省保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组织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组织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说明碑树立工作,组织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档案记录备案工作。省政府核定公布了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52处、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5处。完成了福建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了革命文物、涉台文物、“海丝”文物、“万里茶道”文物等专题调查,以及平潭、漳州、泉州海域等系列考古学专题调查,新发现重要水下文化遗产5处,确认沉船和遗物点近50处。完善文物保护法规制度,颁布施行《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非国有博物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修改《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文物维修保护和文物征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15件全省性的法规制度,为文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世界文化遗产精彩纷呈

  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化并取突出成绩,2017年,厦门鼓浪屿申遗成功;“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确定为我国2020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唯一项目。海上丝绸之路、闽浙木拱廊桥、万里茶道、三坊七巷、闽南红砖建筑等项目申遗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委托编制《福州市三坊七巷文化遗产申报策略研究》,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条件评估。启动编制万里茶道福建段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实施下梅村大夫第保护修缮,万里茶道成功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认真总结推广鼓浪屿申遗成功经验,对接国际通行的保护原则和方法,落实科学保护措施。全面实施武夷山、福建土楼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编制印发《福建土楼修缮和保养维护技术导则》。持续推进世界文化遗产法制保障,先后出台《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福建省“古泉州(刺桐)史迹遗址”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福州努力争取成为了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承办城市,是继2004年在苏州举办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后,时隔16年又一次在中国举办世界遗产大会。

  博物馆工作成绩斐然

  近年来,福建省文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的重要批示,用理念指导实践,加强数字化技术运用,探索新媒体传播途径,开展丰富多样的社教活动,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成绩斐然。省文物局连续3年的“5·18国际博物馆日”分别在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莆田市博物馆、漳州市博物馆等博物馆举办福建主会场活动。积极服务重大活动,2018年第八届“博博会”在福州成功举办,省文旅厅、省文物局主办的“博博会”福建文博展区获得“最佳展示奖”。还积极参与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配合国家文物局举办“互联网+中华文明建设成果展示”,并参与承办“数字海丝建设分论坛”活动。

  坚持公益导向,推进免费开放,全省国有博物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努力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已成为群众丰富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坚持品质导向,优化陈列展览。全省博物馆不断推出丰富多样的陈列展览,多次荣获国内权威奖项,与时俱进提供线上展览展示,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2017年,省文物局联合28家博物馆举办的“八闽军旗红——福建省纪念建军90周年暨喜迎十九大革命文物联展”获国家文物局推介的“纪念建军90周年、抗战爆发80周年”全国十大主题展览。同时,省文物局与故宫博物院联合举办“严复书画展”。2018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主办,福建博物院承办的“华侨旗帜 民族光辉——百国百侨百物展”获第16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2019年,福建博物院“革命先驱遗书展”和中央苏区(闽西)历史博物馆“闽西革命文物背后的故事精品展”分别入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重点推介和推介项目。省文物局牵头举办了“中国共产党在福建——福建省博物馆馆藏革命文物精品展”“红色印记 革命遗珍——闽西中央苏区红军标语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浦城考古成果展”“华光溢彩——纪念建国70周年福建省非国有博物馆馆藏精品首次联展”等主题展览,“苏维埃血脉——中央红色交通线”“刘亚楼将军纪念馆新版陈列展”等专题展览;与省电视台联合举办“庆祝建国70周年家国故事图片展”。2020年,受疫情影响闭馆期间,在国家文物局推送的全国博物馆网上展览推介活动中,我省中央苏区(闽西)历史博物馆的“红色闽西”,福州市博物馆的“闽都华章——福州历史文化陈列”,中国闽台缘博物馆的“闽台缘主题陈列”,厦门市博物馆的“馆藏文物精品陈列”“厦门历史陈列”,陈嘉庚纪念馆的“华侨旗帜 民族光辉”“陈嘉庚纪念馆数字展厅”等7个展览项目入选。客家族谱博物馆的“祖宗的叮咛——客家祖训文化展”和厦门奥林匹克博物馆的“爱我中华--海峡两岸助力冬奥会民间体育艺术展”入选国家文物局向全国推介的2020年度“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省文物局整合全省博物馆馆藏文物特色资源,在“5·18国际博物馆日”福建主会场举办“闽瓷双壁 交相辉映——福建黑、白瓷器展”,并到新疆昌吉州展出。坚持包容导向,引入社会力量。出台帮扶政策,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非国有博物馆,设立省级财政非国有博物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组织非国有博物馆业务培训,开展非国有博物馆藏品备案和国有博物馆与非国有博物馆“结对帮扶”活动,不断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健康有序发展。举办庆祝建国70周年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省非国有博物馆联展活动。坚持创新导向,激发文博活力。丰富博物馆社教活动,提高博物馆数字化水平,出台奖励政策,激励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成效显著

  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精神,2019年5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全面确定新时期革命文物工作任务书和路线图。组织编制了《福建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经费需求规划》,项目总数573个,经费总需求20.12亿。编制了《中央苏区(闽西)革命旧址保护利用规划》,争取中央财政拨款14417万元支持闽西革命文物保护。持续推进实施龙岩、三明等革命文物集中成片区域保护项目,指导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旧址保护维修工程的全面实施。重点实施了中央红军长征、中央苏区红色交通线、北上抗日先遣队、中央苏区毛泽东调查研究之路等精品红色文化线路整体保护项目,集中力量推进原中央苏区片区、长征片区等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打造了“古田会议丰碑、调查研究模范、万里长征起点”等红色文化品牌。运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省市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制作专题,做好革命文物宣传传播。联合龙岩市委宣传部拍摄的闽西红色文化系列微视频在“学习强国”等平台播出,获国家文物局“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精品(新媒体)推介项目和入围项目”。全省有45个县(市、区)列入全国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2个县列入全国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

  考古和大遗址保护成绩喜人

  万寿岩遗址、城村汉城遗址、德化窑、南山遗址列入国家文物局“十三五大遗址保护规划”,永春苦寨坑窑址考古入选201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明溪南山遗址考古获得2016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六大考古发现。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入选第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确定昙石山考古遗址公园等8个公园为首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奇和洞考古遗址公园等两个公园为立项公园。组织福建省英良石材自然历史博物馆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组成联合科考队,在上杭县临城镇龙翔村发现了晚白垩世恐龙足迹群化石,为中国目前发现的保存最好、面积最大、多样性最高的晚白垩世恐龙足迹群,实现了福建零的突破。

  城乡文物得到保护

  编制了《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整治导则》《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规划(2014-2030)》,开展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工作,制定下发《福建省乡村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导则》。联合省住建厅起草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九条措施》,联合住建、自然资源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宅古建筑保护的通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规范城乡文物保护工作。全面实施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启动实施了8个国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15个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和环境整治,10个传统村落文物展示利用项目。一系列举措大大提升了城乡文物保护水平,新增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34 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8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1条。

  文物安全不断强化

  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下发《福建省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文物建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福建省文物局关于文物督察约谈办法》等文件。实施40余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防”工程建设。启动建设覆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和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监测系统。每年开展文物安全消防专项检查工作,共实施了安防工程129个项目(其中国保单位62个,省保单位56个,博物馆及其他11个),系列举措使文物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加大对文物犯罪的打击和惩治力度,2016-2019年破获文物案件9起,文物行政执法34起。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在全省推广福州古厝与遗产司法保护经验,与浙江法院协作加强闽浙边界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协调三明中院审理的章公祖师肉身座佛像追索案成为我国通过民事司法渠道追索流失海外文物的开创性案例并入选“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协调泉州鲤城区法院成立“海丝史迹与遗产保护”巡回法庭。福州鼓楼区文物行政执法案例入选国家文物局“2017年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泉州惠安县文物行政执法案例入选国家文物局“2019年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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